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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都市新华加油站促销纸定点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的变更公告

一、将磋商文件第二章2.9其他中的“采购人可以要求参加采购采购的供应商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采购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变更为“采购人可以要求参加采购的供应商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二、将磋商文件第五章5.2.10磋商小组复核中的

“评审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

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审结果:

(一)资格性认定错误;

(二)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三)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四)磋商小组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五)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磋商小组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书面报告绿州(集团)公司运营管理部

采购人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绿州(集团)公司运营管理部

变更为

“评审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

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评审报告前,采购人应当组织2名及以上的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

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审结果:

(一)资格性认定错误;

(二)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三)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四)磋商小组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五)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磋商小组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书面报告绿州(集团)公司运营管理部

采购人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绿州(集团)公司运营管理部

三、将磋商文件第五章5.9磋商纪律中的十一、有关部门(机构)制定的其他评审工作纪律。”变更为“九、有关部门(机构)制定的其他评审工作纪律。